对高考成绩有异议?6月27日17点前可申请复核!

对高考成绩有异议?6月27日17点前可申请复核!

发布:haixia0022021-06-25 01:35分类:新闻中心

  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,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,可以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的准确性。

  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7日下午17点前(逾期不予受理,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)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、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办理。(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报名点办理)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(或考生父母,或法定监护人)提交,不可代办。

  现将文件原文公布如下:

  关于印发《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  各市(州)教育考试院、有关高校:

 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(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,以下简称高考)成绩复核程序,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,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》(教学厅〔2021〕3号)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我们制定了《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配合落实并广泛宣传。

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

  2021年5月24日

 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

 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《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  第二条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(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,以下简称高考)成绩复核工作,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客观、准确的原则。

  第三条 成绩复核工作在省高考评卷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,由省高考评卷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。

  第四条 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,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,可以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的准确性。

  第五条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、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(答题卡)、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、是否有漏评、漏阅等;小题得分是否漏统、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;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等级赋分转换是否正确等方面。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,评分标准、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。考生不查看答卷。

  第六条 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7日下午17点前(逾期不予受理,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)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(式样见附表1)、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办理(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报名点办理)。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(或考生父母、或法定监护人)提交,不可代办。

  第七条 各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须于6月28日上午8时前,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通过“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”报省教育考试院。省高考评卷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复核,复核结果于6月30日19:00前通过“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” 和“潇湘高考”APP通知考生本人。考生可通过系统打印“成绩复核通知单”(式样见附表2)。

  第八条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,须于7月2日下午17点前(逾期不予受理)持本人“成绩复核通知单”、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复审。只有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办理复审。各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须于7月3日上午8时前,将申请复审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。

  第九条 成绩复审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,由省高考评卷复审组具体实施。复审组组织复审后,做出最终认定结论,认定结论由各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。

  第十条 如果复核或复审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,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。

 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,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。

  附表:

  1.湖南省2021年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

  2.湖南省2021年高考成绩复核通知单

  来源|湖南考试招生

  https://www.sohu.com/a/474009301_162758?scm=1002.590044.0.10374-1023&spm=smpc.ch25-college.fd-news.1.1624599349474BgTkFK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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